福建出台全国首个茶产业发展法规 2012-04-05 福建是我国主要产茶大省之一,但发展过程中却存在茶园生产力整体水平较低、茶叶产品质量不一、茶叶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,亟须从茶叶资源大省向茶叶产业强省转变。3月29日,福建省十一届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》,从6月1日起施行。据了解,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性茶产业发展法规。 《条例》结合福建省实际,提出实行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,通过追溯平台掌握茶叶种植、加工、经营全过程信息,规范企业在茶叶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逐步建立茶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服务平台。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建立茶叶生产记录制度,茶叶经营企业对其销售的茶叶产品,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。 该《条例》也注意到了茶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,规定在茶园中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。茶叶种植禁止使用剧毒、高毒、高残留农药。禁止在坡度25度以上的陡坡地以及水土流失严重、生态脆弱的地区新开垦茶园。对坡度过陡且无法进行生态改造的茶园,应当退茶还林,避免水土流失。 为了解决茶产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,《条例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、创新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,鼓励茶叶企业依法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;省政府和茶叶主产区市、县(区)政府应当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;支持山地茶园权利人以林权作为抵押进行。 据悉,茶叶是福建省传统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,茶叶总产量和品种种类、良种数量等均名列全国前茅。福建茶业产业链长,目前有300多万人从事茶产业及相关活动。福建省会农业与农村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茶产业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,需要法律法规予以规范。制定该项法规,对推动福建省从茶叶大省向茶叶强省迈进具有重要意义。